联洋人才: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

2024年05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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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8247        证券简称:联洋人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林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其它说明事项。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另行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2023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1. 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针对该情况进行说明。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1. 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针对该情况进行说明。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
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007 号带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为 -11,377,380.76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12,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会
    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百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华律师和罗静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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