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33 证券简称:探感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兴付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讨论及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 年公司总体经营状况 及业务发展情况,对 2023 年度各项业务指标进行分析,并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规划及 2024 年经营目标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工作计划,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037,791.1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08,860.3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东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美梅、刘若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探感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探感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东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探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