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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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玉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89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24-011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0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56,332,539.8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式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3,285,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33,285,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89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小兵、郑蕾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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