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54 证券简称:一品嘉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一品嘉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光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7,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王冬竹因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庄伟雄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长丁光琦女士就 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具体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对 2023 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 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向管理层作了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里铮、叶惠英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一品嘉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一品嘉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一品嘉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