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924 证券简称:鸿源招标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嘉陵江东街 18 号 1 号楼 6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国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丁章华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鸿源招标: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鸿源招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00,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参股公司南京振水科技有限公司全年为我公司提供日常的复印、打印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91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刘国栋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董事肖国俊因工作调整而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持股28.6%的公司股东提名梁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 议案 1.议案内容:监事韩友志先生因工作调整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持股 28.6%的公司股东提名顾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汤晓琳、孟醒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肖国俊 董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0 日 大会 梁晶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0 日 大会 韩友志 监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0 日 大会 顾香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0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