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901 证券简称:ST 杜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剑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为维护股份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财务决算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订《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为维护股份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财务预算行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订《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拟对 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情况,公司制定完成了《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10,898,229.91 元,实收股本 9,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3。 亏损原因: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累计 5,873,443.54 元,本期实现营业利润 5,024,786.37 元,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 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2024 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可能需要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包括合同签署),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中形成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部分所 涉及事项,董事会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中形成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部分所 涉及事项,监事会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启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黎峰、李栋楠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