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51 证券简称:东忠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丁伟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1,08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397%。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一同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丁伟儒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晓晓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提议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对议案进行表决的全体股东株式会社东忠、杭州东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伟可、韩建梅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若对关联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的则关联股东不予回避。故全体出席股东不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 口授信额度》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0,927,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4%;反对股数 154,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来 12 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东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对议案进行表决的全体股东株式会社东忠、杭州东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伟可、韩建梅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若对关联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的则关联股东不予回避。故全体出席股东不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提名丁伟儒、丁伟可、杨宇明、王培 永、汪宝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核查,上述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政府 部门或司法机关公示网站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监事会提名,现选举汤晓晓、裘镇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汤晓晓、裘镇江未被列入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公示网站所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1,081,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霞、杜明娜 (三)结论性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丁伟儒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 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