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81 证券简称:宏安翔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运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15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就 2023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相关会议及决议内容等进行总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 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1)和《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3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 年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时 考 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股东均为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挂牌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财 务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55,900 元。 30,061,30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15.59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06.13 股。 万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155,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明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卓、王苗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山西明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