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70 证券简称:哲达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新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55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7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无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1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2 号《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1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1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公司贷款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1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 .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01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55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羽韬、王鑫睿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