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1122 证券简称:永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期间,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 到 126.131%;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期间,2 个有成交的交 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74.889%;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期间,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 131.429%。根据《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 情形。 公司股价波动偏离市场和行业走势,引起公司高度重视。公司主营业务为 缝制、纺织等专用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96,392,693.42 元,净利润为 5,706,648.66 元,下滑主要系受客户所在国外 汇储备影响,订单减少。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126.13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股票在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 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 74.889%,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股票在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 131.429%,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波动偏离市场和行业走势,引起公司高度重视。目前,公司经营 正常,订单无明显变化;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96,392,693.42 元,较 2022 年的 146,763,249.96 元下降 34.32%;2023 年净利润 5,706,648.66 元,较 2022 年的 23,451,500.65 元下降 75.67%,主要原因是受客户所在国外汇储备影响, 订单减少,销售减少。公司主营业务为缝制、纺织等专用自动化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目前处于新三板创新层,董事会尚未 对上市方式、上市板块等事项进行审议,尚未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签订保荐协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和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 大投资损失。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信息为准。 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公司董监高相关承诺 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未曾操纵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与参与交易的投资人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本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 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 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