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博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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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866,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许兵因公务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审议 2024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4-02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28)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3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均为关联方,无法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均不作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在海、傅江斓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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