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866,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许兵因公务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审议 2024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4-02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28)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3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86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均为关联方,无法回避表决,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均不作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在海、傅江斓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