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 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城 设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950,000,000 元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九鲤中街 539 住所 号 邮编 351200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 主要业务 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 电桩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招投标代 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互联网安全 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 开发;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22MABUNUUK6H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吴城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 否 东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 是 东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 否 人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 是 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否 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 否 戒对象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人 股份名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2024 年 5 月 13 日 动时间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份数量及比例 益 0 股,占 (权益变动 比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前) 所持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 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566,472,403 股,占比 44.77% 份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 益 后)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566,472,403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 44.7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6,472,403 股,占比 后) 44.77% 2022 年 6 月 30 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福建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破产 重整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指定北京市君 本次权益变动 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田)律 所履行的相关 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 程序及具体时 重整工作。2022 年 9 月 30 日,莆田中院根据 间 有 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 (法人或其他 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 经济组织填 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 写) 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 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3 年 3 月 30 日,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 管理人与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城绿能”或“重整投资人”)、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签署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国城绿能拟通过支付重整投资款 26.50 亿元(含用于形成资本公积的款项 5.5 亿元)等方式对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重整投资,国城绿能有条件受让众和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方式形成的股票,并最终取得转增后众和股份总股本约 44.77%的股份(以莆田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莆田中院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作出(2022) 闽 03 破 7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众和股份总股本为 635,258,156 股。众和股份现有的账面资本公积金为 84,120,944 元,为支持重整,重整投资人将在重整计划批准之后投入重整投资款26.50 亿元,其中 550,000,000 元将先行支付,作为资本性投入并计入众和股份资本公积金,众和股份账面资本公积金将达到 634,120,944元。 上述资本公积金形成后,众和股份以总股本 635,258,15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9.917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可转增 630,000,000 股股票;转增后,众和股份的总股本增加至 1,265,258,156 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准)。 1、转增股票中,566,474,185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将支付重整投资款有条件受让该等股票。 2、转增股票中 63,525,815 股股票将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以届时选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除国城绿能外众和股份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前述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众和股份股票数量的相对比例分配该等股票(若股数出现小数位,则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前述具体转增股票的受让和分配比例、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在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实施过程中,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实际转增股数为629,998,218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265,256,374 股。 根据《重整计划》及莆田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 开立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处置专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