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16 证券简称:永盛装备 主办券商:东海证 券 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蔡国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9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蔡国强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3 年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9,999,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贺静亚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以往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且经验丰富,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为3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 元(含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岳生、卞俊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与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