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09 证券简称:新唐设计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综改区太原学府园区汽贸路 1 号智创城 3 号 18 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红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4,81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全体管理层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 2023 年公司经营成果及 2023 年董事会完成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会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审议《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关于《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4,811,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晓娜、张鑫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