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81 证券简称:永成双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科技大道 1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王小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39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运营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并作出 2023 年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 年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结合上年度双方合作情况,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决定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故不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燕律师、宋桂芬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