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成双海: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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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2181        证券简称:永成双海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科技大道 1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王小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39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运营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并作出 2023 年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 年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结合上年度双方合作情况,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决定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故不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39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燕律师、宋桂芬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宁波永成双海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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