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达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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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锄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 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69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戴建清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发布《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公司实际 情况,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鉴于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每 10 股派现(含税)1.00 元,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关于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92,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长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永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
 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六和(长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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