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51 证券简称:浙达精益 主办券商:海通证 券 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吕福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23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其他董、监、高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87 亿元,同比增长 26.68%;毛利 率为 48.06%;实现归母净利润 969.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 产 2.6 亿元,同比增长 27.27%。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不失时机的开展资本运作,加速推进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公司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87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969.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6 亿元,归母净资产为 6854 万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计划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1.8 亿元,实现净利润 1527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综合考虑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向银行申请授信,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233,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忠兰、吴锦帆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