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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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587        证券简称:万事兴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全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8,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碧波、何宽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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