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运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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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390        证券简称:宜都运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唐万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74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部依据上一年度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 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财务工作进行了合理预计,
 并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志强  史进一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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