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90 证券简称:宜都运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唐万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74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部依据上一年度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 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财务工作进行了合理预计, 并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志强 史进一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亮节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都运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