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31 证券简称:伟利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丙 2 号中国红街 3 号楼 501 北京伟利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瑞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程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010),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 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刊登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投资理财的公告》 (2024-013),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左亚楠 宋春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