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电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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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灿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及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1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630,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并作出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详见《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经研究决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准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630,8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3 年

  六      度利润分    126,600      100%          0        0%          0        0%
            配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亚楠、王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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