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39 证券简称:马可正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庄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746,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内容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的工作情况和 2024 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北 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4 年主要工作任务。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5,832,276.05 元,较上年同期上减少了 17.57%。净利 润-5,434,054.61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70.83%。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 2023 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安排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产品市场和投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成了《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该议案内容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0,963,348.80 元,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40,000,002 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披露相关公告。 该议案内容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746,8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天遨、宋宣澄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马可正嘉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