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09 证券简称:正合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0,0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列席 2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有效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形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参照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结合 2024 年宏观经济预期与企业提供的服务需 求预期、经营计划、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07)《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告编号:2024-008)《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核销坏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09)《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10)《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11)《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4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关联股东四川正合技术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成都素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城事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12)《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13)《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13)《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09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实、杜秀艳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