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903 证券简称:杭真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越秀星汇中心 1(1 幢 26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任卫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110,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任卫民女士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汉永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结合公司 2023 年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进行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公司对 2023 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3,110,5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龚婷贤、宁仕群 (三)结论性意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