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0 证券简称:牛商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单仁牛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单以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920,7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单仁牛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单仁牛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单仁牛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总结公司 2023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下,公司编制了《单仁牛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单仁牛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单仁牛商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单仁牛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暂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4]0011020218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973,989.02 元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62,430,460.58 元,实收资本为 51,172,72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920,74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12,32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深圳市单仁资讯有限公司、西藏能仁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善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单仁网络有限公司、单以山、肖瑶、邓秀群、刘宏。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正华、胡碧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单仁牛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单仁牛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单仁牛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