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协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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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185        证券简称:无锡协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外,无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3 年度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5,574,713.80    6,849,828.37      127.37%

    净利润      -2,653,009.85    -4,344,090.83      38.93%

    净资产      13,172,032.82    15,825,042.67      -16.7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李卫星为关联方江苏金牡丹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卫星。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做出预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全部为关联股东,若全部回避将无法达成有效决议,故全部参与表决,不再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海全、何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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