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185 证券简称:无锡协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外,无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3 年度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5,574,713.80 6,849,828.37 127.37% 净利润 -2,653,009.85 -4,344,090.83 38.93% 净资产 13,172,032.82 15,825,042.67 -16.7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李卫星为关联方江苏金牡丹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卫星。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做出预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全部为关联股东,若全部回避将无法达成有效决议,故全部参与表决,不再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海全、何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