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28 证券简称:欧丽信大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丽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829,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829,2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英华、张凌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郑州欧丽信大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