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296 证券简称:平安力合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659,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全体股东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n)披露的《关于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59,91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琤、申晗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