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06 证券简称:指安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二路 9 号 1 幢 6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新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904,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的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公司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小兰、黄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