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安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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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906      证券简称:指安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二路 9 号 1 幢 6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新广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904,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的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公司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904,5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小兰、黄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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