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蓝环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8283        证券简称:润蓝环保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视频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0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
性安排,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新然、肖柱存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科润蓝环保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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