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90 证券简称:旭龙物联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 76 号 A 栋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朝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17,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经营目标及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及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按照计划开展“旭龙物联自动识别技术产业基地”项目的园区进行园建、绿化及装修工程,现已基本完成园区公司自用部分的装修工程项目,并开始投产使用。2024 年公司将按计划继续开展园区公共区域及外围的园建、绿化工程,以及部分非自用区域的装修工程,故公司暂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 意见》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意见》。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7,000.00 万元人民币(含 7,000.00 万元)。上述借款拟以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科汇一街房产(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061302 号)、车位(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20049844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20050304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20049845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20049846 号)和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 76 号厂房(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009216 号)作为抵押;并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徐朝荣及其配偶,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龙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银行借款具体金额、利率、借款期限及抵押物等以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提供担保为公司单方面受益事项,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米尼可标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州中科智领 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借款》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米尼可标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州中科智领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合计借款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利息按年利率不超过 4.00%计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发展需要,拟于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稳固和拓展公司在欧美地区的出口业务,德国公司主要业务内容是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本地服务支持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517,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桂玲、吴赵武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旭龙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