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新智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787      证券简称:信新智本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列席 4 人;


  公司 2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提交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董事长对公司董事会履职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 年度监事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提交了《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对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各位股东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对公司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国家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行情、销售计划等,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4 年预期销售目标,公司制定了《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36100007 号”的《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请各位股东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36100007 号-1”的《关于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审计意见:2023 年度无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提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以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良、刘康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信新智本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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