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杨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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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297        证券简称:东杨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献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高管列席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预计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或合并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伟、朱春雨。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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