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11 证券简称:木兰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完成了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程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管理层总结 2023 年实际 经营状况、分析市场竞争态势,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增长的需求,同 时更好的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 责;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松亮、王茁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