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44 证券简称:智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西智德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新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062,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根据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采用既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2,377,660 股,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 元(含税)。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岳新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董事岳新积先生继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银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董事张银玲女士继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岳新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董事岳新斌先生继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卫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董事卫鑫先生继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晋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董事刘晋青先生继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贷款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共计不超过 20,000,000 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岳新积、张银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根据治理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无需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牛亚雯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监事牛亚雯女士继续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鑫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第三届监事郑鑫女士继续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062,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鹏雁、董力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