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诚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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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1459        证券简称:伟诚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世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602,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李紫钰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林自强因出差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长向股东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向股东作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于 2024 年4 月2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04)、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4,602,0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刚、卓嘉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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