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46 证券简称:金锐同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宏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654,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提议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金锐同创: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金锐同创: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金锐同创: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金锐同创: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4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 7 人:金宏伟先生、闫锋先生、胡冰先生、董方女士、张长久先生、王晓筠先生、韩金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4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本次监事会提名高钧先生、夏莹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上述人员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654,6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律师、曾乔雨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金宏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伟 17 日 大会 闫锋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胡冰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张长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久 17 日 大会 董方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王晓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筠 17 日 大会 韩金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霞 17 日 大会 高钧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夏莹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锐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