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18 证券简称:信易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信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8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汇报《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履职 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公司财务总监以审计报告为基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由公司财务总监以审计报告为基础,对公司2024 年度公司财务关键指标进行预算分析。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 内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 告》(公告编号: 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1)、《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合理的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公司拟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及最高余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审批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种类,办理具体投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拟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景春 吴 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信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信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