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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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7931        证券简称:大飞龙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沈建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审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5,331,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各项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予以

汇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平台发布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4 年的运营思路,为更好地实现经营目标,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平台发布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331,60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游弋赵依格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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