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宝胜电气: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8,129,2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爱中、刘欣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林晓 分管(行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明 政)的副 17 日 大会 总经理 侯亮 财务负责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人 17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