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593 证券简称:京瑞电气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梓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将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00,000 股,占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议案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立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陈伟东、王洁、陈少娜(委托童伟)及西藏唯科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蔡红兵、文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