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旭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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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762        证券简称:浙江旭光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珠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1)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郑淑云、魏淑华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500,166.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822,066.12 元。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股东意愿,对 2023 年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1500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因关联方洪旭光、王珠燕、杭州欧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表决,故关联方未履行回避程序,并参与投票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淑云、魏淑华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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