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2627 证券简称:锦达保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006,909.0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728,558.44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1,049,056.61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1,049,056.61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0,890,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26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3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 36,3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7,190,000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 元。 公告编号:2024-013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23,420,900 64.52% 7,026,270 30,447,170 64.52% 无限售流通股 12,879,100 35.48% 3,863,730 16,742,830 35.48% 总股本 36,300,000 100% 10,890,000 47,190,000 100% 公告编号:2024-013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7,190,000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2500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510 室 联系人:朱蓓蓓 电话:021-80348872 传真:021-80348872 九、备查文件 一、《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