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简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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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8934        证券简称:叙简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98 号 18 幢 8 层 80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金国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167,68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
 度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杭 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37)及《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24)第 332A017029 号的 2023 年
 度《审计报告》,相关数据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主要依据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各部门经营计划以及
 2023 年度公司的实际收支情况而编制。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营业收入约为 12,548 万元,利润总额约为 2,312 万元。


                                                                          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332A017029 号
 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87,830,002
 元,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00917.89 元。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3,167,6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 理岗位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 6 万元/年/人(税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215,8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金国庆、邬文达、李华松、田远东、肖芳、杭州叙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 州中瑜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叙简中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中 锋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中毓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安控科 技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 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 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9,793,0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24-040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邬文达、李华松、田远东、肖芳、尹书娟、杭州叙简中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 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689,5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菲菲、陈尚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兴中、金丽智
(三)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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