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307 证券简称:万博智电 主办券商:英大 证券 成都万博智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小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成都万博智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股转系统上公告该事项。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小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311,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668%。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权限内,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 职,对涉及公司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经营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及时决策,并敦促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认真落实,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发挥了重要作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该议案,2023 年,监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权限内,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依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职,勤勉尽职,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重大决策事项独立行使监督职权,保证公司高级管理层切实积极履职,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做了详尽汇报,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决算情况做了详尽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本年不进行红利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公司 2024 年的财务预算情况做了详尽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公司对预计 2024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为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以往的合作过程中认真尽责且经验丰富,经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对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11,8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刑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川、白英洁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以及出席现场会议 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万博智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刑维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万博智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万博智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