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28 证券简称:凡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路 67 号 8 号楼 301 房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晓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26,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的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展望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 2023 年监事会的会议召开及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完成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计出具公司关于资金占用的专项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 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作出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的战略实施、对深层次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更做深入研究,为传统企业升级推波助澜,为互联网+创业创新企业出谋划策。特对公司 2024 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9,425,435.97 元,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事项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合法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刘晓聪先生、麦忠先生、江杰先生、柳捷先生、刘锐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晓聪先生、麦忠先生、江杰先生、柳捷先生、刘锐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合法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提名黄亭曼、卢洁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待股东大会通过之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黄亭曼、卢洁灵女士不存在 《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26,2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华商林李黎(前海·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育元、黄泽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刘晓聪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麦忠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江杰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柳捷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刘锐强 董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卢洁灵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黄亭曼 监事 任职 2024 年 5 月 2023 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 17 日 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华商林李黎(前海·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