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22 证券简称:裕荣光电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翌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491,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亭女士列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为准),授信内容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托、融资租赁等(发行股票等直接融资方式除外),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且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6000 万元的额度内,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逐笔融资业务,并确定相关担保、反担保事宜。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翌东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281,1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周翌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关于续聘北京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491,57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 ,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施永升、翟美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裕荣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