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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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195        证券简称:吉星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4 号楼 15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红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刘念慈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议案内容: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议案内容: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福建吉星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发布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金、债券等投资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向阳、支帅
(三)结论性意见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与《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吉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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