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490 证券简称:七通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武荷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9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股东权益,积极推进公司规范治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年度审计报告编 制了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对 2023 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3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审定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9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薛天鸿、陈志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上海七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