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创环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2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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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2515    证券简称:启创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许海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841,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1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由公司董事长许海民代表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公司 2024 年度
的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3 和 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报表数据,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敞口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账款保理、信用借款等)。综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申请,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实际发生金额,具体融资方式与金额最终以实际签署相应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房产、设备、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借款作抵押、质押担保,或者由相关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所作担保系无偿担保行为,不存在收费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事
项,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做出追溯调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事项主要涉及 2020-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等事项,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编制受差错更正事项影响的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168,6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6,672,3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宛聪 夏悦童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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